招生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14:56:45    浏览量:

经组织专家书面评审,现对以下项目予以立项(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实践高中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1

合肥六中

纺织学院

陈一肖

2

三明二中

陈莉

3

襄阳市宜城市第一中学

何梦杨

4

襄阳市志远中学

王家鑫

5

大冶市第一中学

卫浩浩

6

钟祥市第一中学

机械学院

梁艺馨

7

黄陂区第一中学

夏天星

8

新洲一中

吕子潇

9

仙桃市第八中学

向鑫波

10

安陆市第一高级中学

张小梅

11

昆明市寻甸县民族中学

朱天泽

12

枝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化工学院

熊甜甜

13

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

宋小林

14

阳新县阳新高中

赵紫娟

15

贵州市第三十九中学

向容

16

白蒲高级中学

周天枭

17

襄阳市第一中学

环境学院

郭一丹

18

荆州市公安县第一中学

肖乐舟

19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

李一苗

20

襄阳市襄阳五中

王月颖

21

宜昌市葛洲坝中学

董道诚

22

黄冈市浠水县第一中学

电气学院

魏辉宏

23

蕲春县第一高级中学

周洲

24

武穴中学

范玲

25

随州市第二中学

数计学院

陈倩瑶

26

洪湖市第一中学

刘奥

27

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

付婉君

28

仙桃第一中学

邓喆

29

监利县监利中学

胡雄

30

云梦县第一中学

黄雨薇

31

葛洲坝中学

材料学院

任东美

32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王慧

33

红安县第一中学

秦朝霞

34

武汉市关山高级中学

艺术学院

杨羽弋

35

宜昌市宜昌外国语学校

田沁园

36

郑州106中

胡梦蝶

37

太原市六十二中

服装学院

黄茹倩

38

武汉市第十四中学

华崇志

39

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

谢光荣

40

襄阳市第四中学

李 涛

41

郑梁梅高级中学

传媒学院

花帅

42

朱河高中

余祥轩

43

英山县第一中学

胡杏燃

44

谷城一中

曾婉玲

45

利川市第一中学

李雪

46

维诺教育

聂郅睿

47

小池滨江高级中学

管理学院

江晶晶

48

孝感市第一高级中学

易莉霞

49

泸州二中

张亿行

50

天门实验高中

周奥洋

51

松滋二中

向闯

52

恩施市第一高级中学

田畑

53

建始县第一中学

杜娜娜

54

宁夏育才中学

杨洋

55

咸宁高级中学

会计学院

周芷涵

56

鄂南高级中学

杜亚静

57

鄂州市第二高级中学

王羽馨

58

东宝中学

伍诗月

59

曾都一中

经济学院

艾丽斯

60

新康国际实验学校

李雨馨

61

武汉市第十七中学

汪赟

62

枣阳二中

马燕

63

武汉大学附属中学

李雅婷

64

河北祖冲之中学

姜可欣

65

房县一中

外语学院

杜阳洋

66

旧口高中

袁斯淼

67

襄阳市第36中学

王依帆

68

蔡甸区汉阳一中

黄梦怡

69

当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吴忧

70

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

魏嘉超

71

荆州市荆州中学

现代纺织学院

郭东丞

72

荆州成丰中学

陈斌

73

浠水一中

张雨

74

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

伯明翰学院

张屹杨

75

武汉市育才美术中学

王睿思

76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张轩瑜

77

武汉市洪山高中

侯文丰

78

襄阳三中

秦纪元

79

白银市第九中学

阳光人资

王文艳

80

开阳县第三中学

吴家能

81

郧阳区一中

黄玉

请各立项团队成员完成《“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项目团队成员信息表》(见附件一,用于集中购买保险,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写及《武汉纺织大学2018寒假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承诺书)签字并提交至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将汇总信息表、承诺书纸质版于12月26前报送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9室),汇总信息表电子版发至84323004@qq.com(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项目团队成员信息表》),并通知立项团队全体成员12月27日下午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参加“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专题培训会,培训会14:00开始,请各团队成员13:40前完成签到入场。

请各项目团队和所在单位进一步完善方案、并依照申报书既定计划抓好实施,实施过程中须突出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各团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19年3月8日前完成《武汉纺织大学“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三),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针对各实践团队的活动执行情况、宣传效果进行验收并评奖。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2018年12月21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