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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第二阶段实践活动 优秀代表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10:56:37    浏览量: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学校办学声誉,推进实践育人活动常态化,调动学生投身招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关于开展“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第二阶段实践活动的通知》,经研究,现就相关活动优秀代表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一)团队申请

各学院组织“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第二阶段实践活动的团队积极申报优秀代表队。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组织院内评审,产生院级优秀代表队,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答辩。具体指标如下:

学院

优秀代表队推荐数

参加答辩团队数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3

2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3

2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3

2

服装学院

3

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

1

管理学院

2

1

会计学院

2

1

艺术与设计学院

2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2

1

经济学院

2

1

环境工程学院

2

1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

传媒学院

2

1

数理科学学院

1

1

外国语学院

1

1

生物工程与健康学院

1

1

合计

35

21

(三)学校评选

学校审核院级优秀代表队材料,并组织公开答辩。

二、评选要求

1.团队申请,截止为10月21日。需提交武汉纺织大学“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第二阶段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等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介绍、活动筹备、在线开展、活动效果等部分;活动效果部分需提供交流平台规模、活跃度、正面引导作用、生源地高校报考并被纺大录取的数量或增长情况等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初评,截止为10月24日。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报送学院优秀团队汇总表,以及各团队“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第二阶段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总结报告”等材料。

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3124203273@qq.com,纸质版送至阳光校区12B103,联系人熊亚雄,联系电话13308680756。

3.公开答辩,于十月底十一月初择日举行。各推荐团队通过5分钟现场答辩,展示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现场答辩可准备PPT辅助呈现。

三、奖项设定

学校通过评选,将产生团队及个人奖项。团队方面设立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2项,颁发证书并授予奖品;产生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证书。个人方面通设立2024年度招生宣传形象大使3名,颁发证书并授予奖品。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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